【夜班勞工 ~ 健檢】
職安署也參考國外定義,將晚上10時到早上6時定義為「夜間」,只要在此區間有工作3小時以上,就計入夜間工作日數;每年有6個月以上者,視為長期夜間工作。
不過就現在的實務經驗,長期夜班勞工在一般健檢後,有異常的人員也不容易追蹤。
常常早上八點下班,可是廠區的職護還沒來上來,廠醫來的時間,也往往沒辦法來做諮詢。想用電話聯絡或是線上諮詢,又怕打擾到他們本來的作息,這些都還要好好想想怎麼解決。
否則,檢查做了,員工可能看了報告,知道有異常,可是也不以為意,又沒有進一步的介入,就浪費了這一番美意了。
http://www.appledaily.com.tw/…/article/new/20170817/1184381/